浙財采監〔2019〕8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省級各單位:
為加快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全麵提升政府采購效率,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導向功能,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中共浙江省委關於推進清廉浙江建設的決定》和省政府相關文件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進一步拓展和提升政采雲平台功能
按照全麵深化政府采購製度改革和加快政府采購數字化轉型的要求,繼續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加快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交易管理係統建設。在實現 政采雲網上超市“全省一張網”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電子賣場功能,搭建製造 (精品)館,行業館和農業(扶貧)館;同時提升項目采購電子交易係統功能, 實現法定采購方式全流程電子化,全麵貫徹落實各項政府采購政策。
(一)進一步拓展電子賣場功能,搭建製造(精品)館、行業館和農業(扶貧)館
1.製造(精品)館。展示和銷售首台套、首批次產品和經省級及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製造精品”等創新產品,采用“廠家直銷、單位直購”等方式, 鼓勵和引導各級預算單位優先采購。預算金額在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產品, 可以通過製造(精品)館進行采購。其中,預算金額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產品,實行直接訂購;預算金額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產品,實行競價采購,但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首次投 向市場、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具有較大的市場潛力和產業帶動作用,需要重點 扶持的首台套、首批次產品和符合一定條件的“製造精品”等創新產品,可以實行直接訂購。
2.行業館。展示和銷售教育科研、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各個行業的專業設備和物資,滿足專業部門的不同采購需求,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和服務水平。行業館采購規則與製造(精品)館相同,實行直接訂購或競價采購。
3.農業(扶貧)館。借助政采雲平台,搭建與我省加快發展地區、對口支援省份、東西部扶貧協作地區以及其他貧困地區優質農特產品供需對接的線上扶 貧館,鼓勵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地方金融機構的自辦食堂(餐廳)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及為幹部職工代購。農業(扶貧)館供應商應麵向當地農 民或農業合作組織直接采購,減少中間環節,促進農民增收,助力精準扶貧。 農業(扶貧)館的產品由采購人自行組織訂購。
(二)進一步提升項目采購電子交易係統功能,實現法定采購方式全流程的電子化。
繼續完善項目采購電子交易係統功能,在現有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布采購公告、抽取評審專家、公布采購結果和采購合同等線上功能的基礎上,增加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發布采購文件、供應商製作響應文件、電子投標(響應)、評審專家評標、采購人確認采購結果、以及簽訂采購合同等線上功能,實現法定 采購方式全流程的電子化管理。
二、以政采雲平台為依托,精準實施分類管理政府采購政策
在不斷拓展和提升政采雲平台功能的基礎上,以平台為依托,精準實施分類管理政府采購政策,提高政府采購質量和效益。
(一)政府強製采購政策
政府強製采購部分節能環保產品。對列入國家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屬於強製采購類別的產品實施強製采購。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 當采購獲得由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且處於有效期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誌 產品認證證書的產品。擬采購產品屬於必須強製采購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載明,並在評審標準中予以充分體現。同時采購文件不得指定特定的產品或供應商,不得含有傾向性或排斥潛在供應商的內容,保證強製采購範圍內的擇優競爭。
(二)政府優先采購政策
1.政府優先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推廣和實施綠色政府采購製度,優先選擇獲得環境管理體係、能源管理體係認證的企業或公共機構;優先采購經統一綠色產品認證、綠色能源製造認證的產品;優先采購綠色包裝的產品和物流服務,以及循環利用產品。對列入國家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屬於優先采購類別的產品,實施優先采購。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優先采購獲得由國 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且處於有效期內的節能產品、環境標誌產品認證證書的產品。
2.政府優先采購創新產品。
一是實施政府首購製度。對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場、暫不具備市場競爭力、但具有較大的市場潛力和產業帶動作用, =需要重點扶持的首台套產品,實行政府首購製度,采購人可依法采用單一來源采 購方式開展采購活動。對列入經省級及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製造精品”目錄(下同),屬於電子政務、電力、能源、石化、基礎設施、節能環保、水利水務、智能交通等領域的產品,實施政府首購製度。
二是優先推薦創新產品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在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和詢價等方式實施政府采購,並由采購人書麵推薦或者采購人和評審專 家分別書麵推薦供應商時,應當優先推薦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首台套產品生產企 業、“製造精品”生產企業參與采購。上述采購活動中應至少推薦一個首台套產品或“製造精品”參加采購,首台套產品目錄或“製造精品”目錄中沒有相關產品的除外。
三是降低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市場準入門檻。首台套產品被納入《首台套產品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之日起2年內;以及產品核心技術高於國內領先水平,並具有明晰自主知識產權的“製造精品”產品,自認定之日起2年內視同已具備相應銷售業績,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業績分值為滿分。
四是逐步提高創新產品的政府采購比例。推動各級預算單位優先采購已被認定為首台套產品和“製造精品”的新能源汽車。在公務用車購置管理中,對采購新 能源汽車予以優先審批。推動醫療機構優先使用被認定為首台套產品和“製造精品”的醫療器械,逐步提高創新產品的政府采購比例。
3.政府優先采購中小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和監獄企業產品。各級預算單位應當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預留本部門年度政 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麵向所有中小企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 業,下同)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以下簡稱小微企業)的比例 不低於60%。對於中小企業有能力提供的,通用性強、標準或規格較為統一、預算 金額不超過300萬元的政府采購項目,在滿足采購需求的前提下,一般應專門麵向 中小企業采購。中小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無法滿足項目需求的,可以允許大型 企業參與采購。對於非專門麵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在政府采購評審活動中對小微企業的產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鼓勵有條件的地 區開展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按照“財政引導,市場運行,銀企自願,互惠共贏”的原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獲得的政府采購合 同,向其發放信用貸款,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資金成本高的問題。
監獄企業視同小微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在工作製服采購項目中,主管部門應當預留本部門工作製服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麵向監獄企業采購。
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享受預留份額、評審中價格扣除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各級預算單位應當優先采購列入“殘疾人庇護產 品目錄”的產品,對其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或者詢價采購方式向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者專營殘疾人庇護產品的實體店采購;也可以通過政采雲網上超市在線采購殘疾人庇護產品。
4.政府優先采購貧困地區農特產品。各級預算單位采購農特產品的,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采購貧困地區的農特產品。各級主管部門要確定並預留本部門各預算單位食堂采購農特產品總額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購貧困地區農特產品。各級預算單位要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確定預留比例,在完成既定預留比例的基礎上,鼓勵更多采購貧困地區農特產品,助力精準扶貧。
5.政府優先采購軍民融合產品。鼓勵預算單位在製定采購需求和評審規則時兼顧軍民融合發展要求,優先采購軍民融合產品。
(三)政府鼓勵采購政策
1.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科研活動。簡化優化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購科研儀器設備的政府采購程序。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依法自行組織或者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科研儀器設備,並可以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外自行選擇合適的評審專家。高校和科研院所擬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預算金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科研儀器設備時,財政部門予以優先審批。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購科研儀器設備涉及 進口產品時,實行備案製管理,財政部門不再事前審核。
2.建立政府采購“優質優價”機製。鼓勵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評審的政府采購項目,在總分值中加大技術和服務分的權重,適當降低價格分權重,但法律、法 規、規章規定應當采用最低評標價法或者最低價成交規則的除外。
三、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財政部門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服務於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服務於我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重點抓好組織實施,具體執行中要聯合相關主管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政府采購政策在不同行業領域的貫徹實施。
(二)加快政府采購數字化轉型。各級財政部門要貫徹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精心組織、加快實施法定采購方式全流程的電子化管理。做好政采雲平 台與“浙政釘”和“浙裏辦”的對接與協同,更好地服務於政府采購當事人。
(三)優化政府采購程序。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預算單位要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審核審批程序,切實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對於預算金額在公開招標數額 標準以下,符合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適用情形,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政府采 購項目,財政部門不再進行事前審批,不再要求履行專業人員論證以及論證意見 公示程序。
(四)加強內控製度建設。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電子化采購內控製度,尤其是針對財政“放權”領域,加強內部監管,明確責任,堵塞漏洞,防範廉政風險。同時要加強政府采購績效管理,切實提高采購效益。
(五)加強執行監督。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購政策執行監督檢查機製,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督促預算單位和采購代理機構全麵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對不予執行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政府采購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查處。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財政廳
2019 年 7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