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發改信用〔2019〕183 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信用辦),省級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加快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深入推進實施數字化轉型信用建設 “531X”工程,加快推進公共信用產品協同應用,構建省、市、縣全貫通的信用監管和聯合獎懲體係,加快拓展公共信用產品社會化應用,特製定本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重要意義
全麵推進政府和社會協同應用公共信用產品,構建信用應用業務協同,是政府數字化轉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歸集,迭代優化公共信用產品的內在要求;是深化我省“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監管體係的重要內容;是建設誠信社會,推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大格局形成,實現政府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式,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具有重要意義。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及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著力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加快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為導向,以數字化轉型信用建設“531X”工程為著力點,以構建業務協同模型為基本方法,以行政領域信用應用為突破口,推進公共 信用產品應用與政府履職深度融合,拓展信用產品社會化應用打造整體協同、高 效運行的聯合獎懲大格局,推進政府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謀劃,共建共用。按照全省“一盤棋、一張網”的要求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實現全省信用數據資源共建共用,打造公共信用產品一體化應用體係。
2.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充分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和嚴重失信主體懲戒力度,讓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製度機製。
3.部門聯動,業務協同。以行政領域信用應用為突破口,實現信用信息高效共享和反饋,建立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信用監管和聯合獎懲機製,形成政府部門履職和信用應用深度融合的局麵。
4.依法依規,保護權益。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規範認定紅黑名單,規範采取聯合獎懲措施,建立健全修複、異議申訴機製,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三)工作目標
2019 年上半年,全麵建成全省一體化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全麵在政府履職中開展協同應用。2019 年底前,率先在審批服務、行政監管、公共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政務事務等五大行政管理領域實現應用重點突破,公共信用成為行政管理重要參考,政府精準監管和實施聯合獎懲重要支撐。到 2020 年不斷迭代優化和完善公共信用產品,深入推進公共信用產品在行政管理事項中的應用,同時不斷拓展信用在社會領域應用,使信用成為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 方式。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在審批服務類事項中應用
推動在市縣政務大斤・“一窗受理”環節應用公共信用產品,對信用良好及以上、紅名單的服務對象,可采取容缺受理等激勵措施;對信用中等及以下和列入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的主體不予容缺受理。
通過對省、市、縣權力運行係統嵌入式改造,實現公共信用產品在相關部門行政事項辦理和服務流程再造,加快公共信用產品在備案、審批、核準、資格資 質認定等行政審批事項中全麵應用。將主體公共信用狀況作為審批服務辦理事項 重要依據。在行政審批事項中對信用優秀和紅名單主體,實施容缺受理、加快辦 理等激勵措施;對信用評價較差企業,在事項辦理中進行重點審查、從嚴辦理, 或列為事中事後重點監管對象。對列入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的主體,有關部 門在經營、投融資、安全許可生產許可、進出口、登記注冊、資質審核、互聯網 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等方麵,結合法律法規和本部門規定,采取限製或禁入等懲戒措施。
(二)推進在行政監管類事項中應用
加強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與行政執法平台、基層治理四平台的對接,改造部門自建行政監管係統,提供信用查詢接口和重點監管名單庫。有關部門在開展行政執法監管時,應查詢主體公共信用狀況,對市場主體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對信用優秀(紅名單)的,采取減少現場核查、降低檢查頻次等激勵措施。對信用較差 或列入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的主體,納入重點監管名單,結合“雙隨機一公開”,提高抽查比例,増加檢查頻次,進行重點監管。
(三)推進在公共服務類事項中應用
加快對公共服務類業務係統的嵌入式改造,推進在公積金、醫療、社會保險 等窗口服務事項中應用公共信用產品,對信用優秀和紅名單主體采取容缺辦理、 優先辦理等便利性激勵措施,提升服務效率和精準性。對沒有業務係統的公共服務類事項,查詢應用公共信用產品後,及時反饋查詢應用結果。
(四)推進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中應用
將公共信用產品嵌入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等係統,將主體信用狀況作為選擇交易主體的重要依據或參考。在政府投資項目招投標、政府土地招拍掛、政府采購、 礦業權招拍掛、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等領域,有關部門在製定具體辦法 時應將公共信用作為重要內容。對列入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的主體,采取限 製參與投資項目招投標、取得政府供應土地、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出讓探礦權、 采礦權、取得或終止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等懲戒措施。
(五)推進在重要政務事務事項中應用
有關部門通過批量查詢等方式,加強在評優評先、表彰獎勵人事招錄等領域相關事務中的應用。在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招考聘用、考核、任用等管理工作中,用人機關應將當事人的個人信用狀況作為資格審查、考核、任用的重要參考。在教育、試點示範、藝術、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慈善、農田保護、地質災害醫 療衛生、環境保護、消防、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文物保護等行業(領域) 的各類評優評先、表彰獎勵工作中,對列入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的主體,采 取限製參評、撤銷表彰獎勵等懲戒措施。
(六)推進在社會民生領域中應用
推進在社會民生領域及其他領域應用公共信用產品,拓展社會化、市場化守信激勵措施,增進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對信用優秀(紅名單)的主體在多行業 領域提供便利和優惠:在物品租用方麵,享受優惠租金折扣和簡化手續、免抵押 或押金等便利;在公共交通、網絡打車、公共停車等交通出行方麵,為信用優秀(紅名單)主體,提供折扣優惠;在景區購票、旅遊服務等方麵,提供便利化購 票、檢票通道,享受旅遊住宿免押金、免排隊退房等住宿服務。鼓勵在醫療衛生、 圖書借閱、餐飲、購物等領域應用相關信用產品,給予守信主體便利和優惠。
(七)拓展在市場經濟領域中應用
推進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融資服務、信用風險管控等事務中應用公共信用產品,提高金融機構服務效率。向具備相關從業資質的信用服務機構有序開放公 共信用信息和產品,實現與市場信用信息的有益整合,提升信用調查、信用評級、信用保險、保理、信用擔保、信用管理谘詢等信用服務業務水平。
四、主要工作
(一)迭代完善提升公共信用產品科學性。強化信用信息歸集質量,形成科學的信用信息指標體係。迭代完善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政府機構五類主體公共信用評價,公共信用評價中 的企業、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政府機構包含信用評分和對應信用等級(優秀、 良好、中等、較差),自然人 900 分以上為優秀,700 分以下為較差。以基礎信息、不良信息和守信信息為分類內容,不斷健全主體信用檔案。
(二)落實係統對接改造任務。各省級有關部門和各地市應按照信用應用與政府履職深度融合的要求,加快與信用應用相關權力事項對應的業務係統改造,確保公共信用信息全流程調用,應用結果及時反饋。
(三)製定出台紅黑名單製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規定,對照國家已出台聯合獎懲備忘錄的重點領域,未出合的省級有關部門要製定出台紅名單和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製度,明確列入紅名單和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認定標準。已出合的省級有關部門要進一步修 訂和完善本部門紅名單和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製度,確保紅名單和嚴重失信 名單(黑名單)列入、移出、披露等工作合法合規。
(四)落實聯合獎懲措施。根據《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和國家已出合的聯合獎懲備忘錄,結合各行業(領域)實際情況,製定出合浙江省信用聯合獎懲措施參考清單。各級政府部門應在辦理有關行政管理事項中,對列入紅名單和嚴重失信名單(黑名單)的主體,依法采取全省信用聯合獎懲措施清單中明 確的相應的獎懲措施,真正實現“讓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五)切實加強主體權益保護。依托全省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合,建立完善信用信息異議和信用修複機製,對核實有誤的信用信息和完成信用修複的主體,應及時更新信息或撤銷聯合懲戒措施,維護信用主體權益。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