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庫〔2019〕5 號
稅務總局辦公廳:
你單位《關於請明確稅務係統政府采購政策適用問題的函》(稅總辦函〔2018〕616 號)收悉。
經研究,為規範政府采購管理,自2019 年度起,省及省以下稅務部門統一執行中央預算單位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信息統計等政府采購相關製度規定。
特此函複。
財政部辦公廳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