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財采監〔2020〕4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省級有關單位:
我省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等級從原來的一級調整為二級,按照進一步落實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策略,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開展政府采購活動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經采購單位負責人同意,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或較低風險地區采購單位政府采購項目可統籌安排,有序啟動政府采購項目。
二、新項目采購活動應當使用政采雲電子交易係統在線完成,實行電子投標、電子開標、電子評標等,實現項目采購全流程電子化。已公告暫停的采購項目重 新啟動,鼓勵使用政采雲電子交易係統全程在線完成,確需在線下繼續完成采購活動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明確接收紙質投標、響應文件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允許供應商郵寄送達,給予供應商郵寄在途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並且不得要求供應商授權代表必須參加現場開標、開啟響應文件活動。
三、采購人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主動會同采購代理機構做好開標、開啟響應文件及評審現場管理、服務工作,確保評審人員以及現場工作人員的健康安全,確保以及采購過程的公平公正。
浙江省財政廳
2020年3月3日
